活動辦法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獎品發送或領取亦限於前述地區。
  2. 中獎公告及領獎方式:
    1. 活動結束後,以電腦隨機公開抽出得獎者。中獎名單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同時於本處臉書「稅稅戀 財政點」貼文公告。
    2. 頭獎、貳獎以公文通知得獎者辦理領獎作業,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聯絡或寄送失敗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3. 參獎獎項將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得獎者所填住址,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聯絡或寄送失敗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 (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本處將以公文通知依限填寫中獎領據及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俟本處收到確認無誤後方寄送獎品。
    5. 本活動各得獎者,經通知且未依期限完成領獎手續者,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
  3.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保有一切修改或補充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規範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不再另行通知。如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有疑義或爭議時,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4.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等。活動參加者如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